石城镇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工作预案
本预案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防汛、防旱、防风、防火、地质自然灾害、农业自然灾害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等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,实行值班领导负责制,并落实直接责任人责任,党政领导到现场指挥,确保正确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。
一、突发公共事件抢险应急机构
总 指 挥:潘仲明(镇委书记、人大主席)
副总指挥:范文龙(镇委副书记、镇长)
叶志坚(镇委副书记)
成 员:徐德华(镇委委员、副镇长)
黄子源(镇委委员、纪委书记)
于伟杰(镇委委员、武装部部长)
叶石旺(党委委员)
刘钦池(党委委员、派出所所长)
彭天明(党委委员)
罗少平(党委委员)
刘锡其(党委委员)
邱立永(镇人大副主席)
陈建恩(副镇长)
刘彬贤(副镇长)
曾卓贤(党政办主任)
杨志成(农业办主任)
刘子标(计生办主任)
叶勇杰(民政办主任)
各(居)村委会党支部书记、主任。
应急机构下设办公室,设在镇党政办,由黄子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制订值班安排,信息收集、汇总、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,确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。
二、人员安排
第一组:党政办、维稳综治中心、云星村、五星村、留洞村、云务山村、托洞村、根围村、托洞居委
召集人:黄子源、刘锡其
成 员:曾卓贤、陈树华、房章南、温志雷、曾树新、云星村、五星村、留洞村、云务山村、托洞村、根围村、托洞居委等村干部,负责云星村、五星村、留洞村、云务山村、托洞村、根围村、托洞居委辖区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,协助其它辖区突发性事件处理。
第二组:农业办、先锋村、东风村、高潭村、高岭村、高龙村、高塱村、红山村、圩镇单位
召集人:陈建恩、杨志成
成 员:冯华兴、江炳钦、张水泉、先锋村、东风村、高潭村、高岭村、高龙村、高塱村、红山村等村干部、圩镇单位干部职工。负责先锋村、东风村、高潭村、高岭村、高龙村、高塱村、红山村、圩镇单位辖区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,协助其它辖区突发性事件处理。
第三组:经济办、珠洞村、石岩村、燎原村、茶洞村
召集人:彭天明
成 员:黎榕芳、刘树辉、朱燕飞、刘石灶,珠洞村、石岩村、燎原村、茶洞村等村干部。负责珠洞村、石岩村、燎原村、茶洞村辖区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,协助其它辖区突发性事件处理。
第四组:计生办、上洞村、迳心村、坳背村、蕉坪村
召集人:刘彬贤、邱立永
成 员:刘子标、吴石彬、曾证华、陈海清、林东兰、刘桂松、刘雪金、吴新娣、黄炽凤、曾艳芳、黄星贤、陈金凤、梁 雁、廖国基、陈益溪,上洞村、迳心村、坳背村、蕉坪村等村干部。
负责上洞村、迳心村、坳背村、蕉坪村辖区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,协助其它辖区突发性事件处理。
第五组:石城派出所
召集人:刘钦池、李锦权、符国良
成 员:石城派出所全体干警。负责维持社会治安、严防不法分子破坏并配合县公安局组成应急小分队,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。
第六组:医疗保障组
召集人:刘小雄、陈斌
成 员:石城卫生院、茶洞卫生院全体成员。负责提供医疗卫生服务,宣传卫生防病知识,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,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
第七组:后勤组
召集人:罗少平
成 员:叶勇杰、余伟安、李燕捷、黄荣生、张文娟、黄红梅、罗秀珍、江菊连、黄优、廖伟华、林亚喜、严木娇、叶石炳等负责后勤工作。
党政办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物资的工作,由各组到党政办领取。
一旦发生防汛、防旱、防风、防火和地质自然灾害,各工作组必须按照属地管理,逐级提升的处理原则,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,并在1小时内报镇主要领导和应急办公室,2小时内报县政府应急办公室,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,并根据情况变化,随时向总指挥提出变更方案和建议,使总指挥正确指挥突发性事件抢险工作,以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、有效处置。事后镇应急办公室要对事件及时做好善后评估工作,及时总结上报。
本预案的领导机构人员随人事变动而变动,不影响实际执行。